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市涉及医保基金使用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针对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欺诈骗保,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推动医保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为突破口,开展严厉打击。
(二)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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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部署。市县两级参加辽宁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标问题清单开展排查,全面排查自《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发生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服务费用,并立行立改。(2024年5月完成)(三)集中整治。聚焦工作重点,开展联合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11月完成)
(四)总结上报。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医保行政部门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典型案例,加强经验总结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2024年12月23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医保、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规范执法,忠实履职尽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医保部门要建立重大事项上报机制,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拟曝光的重要案例应及时上报市医保局。要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避免形成负面舆情。要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加大面向定点医药机构的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