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对策建议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xx县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出台《关于印发xx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设立1800万元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用于创新主体培育和成果转化的扶持,有力推动了全县企业的高质发展。2023年全县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8家,总数达到118家;2023年成功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3家。但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不完善。创业孵化器规模仍相对较小、环境有待优化、服务层次有待提高,孵化功能不尽完善,对科技创新企业、人才的吸纳力不够。企业创新环境不优,主体创新、载体创新氛围不够浓,政府激励政策还需加强。目前,全县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仅有淮海壹号众创空间、xx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两家,无法满足初创企业需求,致使一些有潜力科技创新项目无法得到及时孵化和支持。

(二)产学研合作形式单一。近年来,xx县积极推动企业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xx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但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形式主要是技术咨询、技术引进、委托开发等,技术入股、风险投资、利润分成等新的紧密合作形式还不多,高校院所更愿意转让技术、获取利润,企业与高校之间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三)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渠道较少。成果交易平台少,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通过政府搭建的成果推介活动进行对接,渠道不多,形式较单一,造成供需双方信息不畅,企业的技术需求与难题求解寻求合作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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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校企政产学研合作。围绕铝基高端金属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校与企业属性价值,形成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科研、教育、生产、金融等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化。定期发布《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南》,广泛征集技术难题和技术需求,定期开展科技合作洽谈和技术对接,将产学研合作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做好与xx农业大学、xx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的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特色产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向地方集聚。

(三)加强转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改善科技融资环境,加强银企对接。畅通金融扶持实体经济通道,围绕全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配合xx县产业发展调整信贷投向,突出对主导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促进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创新活动资金需求,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间试验环节引导性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成果熟化机制,实现持续资金投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重要保障。

(四)着力做强创xx台。全面整合县域科技扶持政策,根据需要及时修订xx县推进创新型县若干政策,着力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增强政策集成和实效,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创新型县建设为契机,加大创xx台建设力度,促进科技、人才、产业、金融等政策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优化县级财政投入机制,增强科技资金投放准确性、实效性,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度,公开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增强人才政策的灵活性,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在濉发展。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打造人才团队,凸显人才集聚效应。落实产业人才政策“16条”,加强对人才的生活和环境的服务保障,提供并完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营造“重才、亲才、爱才”的良好环境。

(五)搭建成果交易平台。依托园区铝基新材料、氢能源等重点领域,推进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聚焦建设新型金属铝材料公共服务平台、中德(xx)国际合作铝基产业园创xx台、中科院xxxx科技服务中心、xx皖北铝基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等创xx台,推动创新要素在xx集聚发展。积极举办xx铝基产业、化工产业等科技专业性科技成果推介会,让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对接得更加顺畅,成果转化得更加扎实。

(六)提升成果转化能力。深入实施高企培育三年行动,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研发专项行动,推进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充分发挥xx理士、哈东盛等骨干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创新联盟;依托铝产业创新研究院、范才河团队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