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联席会议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2023年9月11日市检察院第29次D组会审议通过成立市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市院常务副检察长X担任委员会主任,原市院专职检委、分管未检工作退休干部X担任委员会执行主任,并将市院关工委的组织设置、人员分工、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公布,充分发挥我院离退休干部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优势作用。现将市检察院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成效。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立足检察办案,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在开学季向全市中小学推送“一封信”,围绕《民法典》、“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进行普法宣传,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洛小未”杯“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深度联络,依托全国人大代表吕妙霞的农业种植基地,建成“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研学帮教基地”,促进人大代表深入了解、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拓展青少年法治预防新模式,让未成年人能够在劳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和保护能力。依法能动拓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已建成8家集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帮扶救助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吸纳社工、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将司法保护融入社会、家庭、学校等保护环节,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效驱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新动能。

二是立足司法办案,践行“双向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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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另一方面,牢固树立“保护、教育、管束”的办案理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依法宽缓到位。健全低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共开展一般预防323次,特殊预防118次,对未达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35次。

三是全面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两级院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的质效,2023年安排亲情会见60人次,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316人次,通知指派辩护人开展法律援助267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40件次,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214人次,亲职教育139人次。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一体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开展关护帮教,着力感化挽救。在前期建成的10个“一站式”办案场所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为圆心,一站链接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社会帮扶、司法救助,常驻司法社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家庭教育指导,对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启动民政、妇联、关工委、社会公益组织等渠道开展社会保障、救济帮扶、临时监护等多元综合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四是深化融合履职,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着眼发挥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要素功能,推动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努力实现“1+5>6”。着眼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协同妇联、关工委研究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全覆盖联动协作机制》,创立《全域推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工作机制》创新品牌项目,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开展精准评估,对罪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侵害家长开展分类指导,实现“对症下药”。2023年以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9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08份,围绕撤销监护权、追索抚养费等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19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着眼织密学校保护安全网,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针对教育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学生、虐待儿童、无证办学、校园环境安全等问题,督促和协同相关部门排查问题隐患和堵塞管理漏洞,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让校园环境安全更有保障。着眼落实全面综合保护要求,靶向重点问题系统治理。依托“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从切实影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入手,与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行动,积极开展融合履职、协作履职,不断深化诉源治理。2023年以来,针对禁烟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安全、网络保护、校园周边安全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9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2份,积极、稳妥开展对同类问题的区域共治、行业共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