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虚列支出:舞弊者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3.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舞弊者在登记日记账时,故意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将余款装入个人。
4.利用假复写贪污:舞弊者利用假复写的方法,即在复写纸的下面放置白纸,存根联是一个金额,开出的实际收入金额或付出金额是另一个金额,往往是将收入款的存根联比实际收到的款项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比实际支付的款项写大些,从而将差额贪污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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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虚增销售收入:舞弊者为了突出业绩或调增利润,而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虚增销售收入。
5.视同销售业务未计算交纳税款:根据相关规定,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应按销售业务计算交纳相关的税费。
6.商业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商业折扣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来确认。
7.现金折扣业务入账价值不正确:现金折扣销售业务,正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按未扣除的销售金额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折扣额计入财务费用核算。
8.各种收入混淆入账: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应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而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账户。9.销售退回业务处理不合规:企业发生销货退回业务时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检查销售退回的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和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