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26年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文化思想,坚决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核心,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将“两个巩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服务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稳固的意识形态安全环境。

一、强化政治铸魂,筑牢理论武装与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其核心是政治工作。政法委机关必须将强化政治属性、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武装,确保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习与系统性转化。坚持将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常态化、长效化、体系化的学习机制。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组织机关全体干警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深刻领会其彰显的政治责任、理论勇气、人民情怀、战略定力和世界意义。系统梳理和深入研学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视察山西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编制《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2026年读本)》,并将其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核心学习内容。关键举措在于推动理论学习从“知”向“行”转化,开展“理论指导实践”案例研讨擂台赛,要求各处室结合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具体职能,提交理论转化应用报告,评选优秀案例,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推动发展的实效。

2.构建以“两个维护”为核心的政治忠诚淬炼体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闭环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政法见行动见实效”。在机关内部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举办“筑牢政治忠诚、永葆政治本色”主题政治轮训班,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作为核心课程。重点开展“七个有之”问题对照检视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建立干警政治素质档案,将政治表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第一标准,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确保政法队伍的肌体健康和政治生态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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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责任落实。必须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问责严格的制度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政法委机关落地生根。

21.细化明晰机关内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与任务分解。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细化到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和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各处室负责人的具体落实责任。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年度任务清单》,将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风险研判、队伍建设、网络治理等重点工作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通过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把“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

22.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与常态化通报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核心内容,并提高其权重。组建由机关党委、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各处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内容要紧扣责任清单,重点查看理论学习是否深入、阵地管理是否到位、风险研判是否及时、干警思想是否稳定、制度规定是否执行等。督查结果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责令整改。年底,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处室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3.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问责追责与整改落实流程。严格落实《中国GCD问责条例》,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制定清晰的问责追责情形清单和流程规范。一旦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事件,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履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问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形成震慑。同时,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督查、考核、问责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机关党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24.推动构建政法系统大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与协同联动。市委政法委不仅要抓好机关内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还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推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政法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政法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判风险形势,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推动政法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和经验交流,特别是在重大主题宣传、网络舆情应对、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基层政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政法委的示范引领和系统推动,确保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的原则在政法战线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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