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意见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联动”机制,根据《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联动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合力共为的工作局面,为全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创富饶宜居美丽幸福x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看齐与探索创新相统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在理念目标、方法思路、任务举措等方面对标对表,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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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是一项长期任务。县委将加强组织领导并率先垂范,严格执行现有制度。

(一)完善制度建设。各级党委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不断创新探索,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举措,既要体现共性要求,又要凸显个性特色,既要有对本级的要求,也要有对下级的规定,注重以上带下、以点带面,尊重实际、接住地气,以管控“小微权力”、增强班子联动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求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党委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建设新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制度要求领读解析,推动责任落实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四责联动”机制建设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为全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提供支撑。

(三)强化制度执行。各级党委要在统筹谋划和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建设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闭环,增强联动效应。党委书记要领办督办,做讲政治、勤务实、敢担当的表率,精心谋事、扎实干事,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对责任落实出现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敢唱黑脸、敢动真格、敢于问责。班子成员要对照“一岗双责”要求,全力抓好自身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确保“四责联动”机制实现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