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以如磐初心担时代使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6-02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市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核心目的在于深化思想认识、筑牢廉洁防线。当前,我们正处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是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和格局境界的集中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引领我们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而扭曲的政绩观则可能导致工作偏离轨道,甚至滋生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司法行政公信力。总书记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这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我们司法行政战线的同志,指明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我们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内在需要。全体干部务必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检视、校准偏差,切实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准确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具体投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正本清源,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稳步前行。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绩,绝非简单的数字增长、表面文章,而是体现在法治信仰的坚定、法律服务的优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实维护上。唯有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方能筑牢思想根基,抵御错误观念的侵蚀。

(一)以“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筑牢信仰根基。总书记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衡量我们政绩的首要标准,就是看是否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都必须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司法行政是业务部门,政治离得远”的错误认识,警惕将政绩局限于单纯的业务指标,而忽视其背后的政治考量和社会效应。真正的政绩,必然是符合政治要求、经得起政治检验的实绩,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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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躬身践行知行合一,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

认识的目的在于实践。树立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落实,在于将其融入血脉、注入灵魂,转化为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检验成效的自觉行动。对于市司法局机关的每一位干部而言,必须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使之成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价值准绳和行为规范。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更要在行动上紧跟紧随,在落实上坚定坚决,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司法行政业绩。唯有付诸实践,正确政绩观才能焕发出强大生命力,引领我们的事业行稳致远。

(一)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思想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要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学习研讨,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搞清楚“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政绩观专题讨论,引导全体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检视,澄清模糊认识,摒弃错误观念。要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资源,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中政绩观扭曲的根源和危害,使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持续深入的思想淬炼,不断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根基和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根本转变。

(二)以实干实绩衡量工作,鲜明实践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政绩观正确与否的试金石。必须在全局上下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考核指标,将考核重点更多地放在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实际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贡献上。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基层单位、相关部门的评价意见,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权重。要健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知事识人体系,近距离、多角度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服务基层群众中的现实表现。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大胆使用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存在“盆景”思维、热衷于搞“花架子”的干部及时提醒、批评、调整。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干事创业上。(三)以完善制度巩固成效,健全保障体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靠思想教育引导,也靠制度机制保障。要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深入调研、充分论证、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专断、盲目决策。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特别是要加强对立法协调、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我们的工作更加透明,经得起各方检验。要严格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政绩观偏差,确保正确政绩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地生根、长期坚持。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永无止境的课题,是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肩负的法治建设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全体干部要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为新起点,深刻反思,警钟长鸣,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灵魂深处、化为行动自觉。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以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以务实担当的过硬作风,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行政业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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