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性钻研不深,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对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的情况,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政策背后的政治逻辑、理论渊源探究不深。例如,学习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论述时,更多关注具体救助标准,对多层次体系的整体性、关联性把握不透,未能完全融会贯通。
2.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实践转化能力偏弱。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存在差距。理论学习与民政业务“两张皮”,未能有效将科学理论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比如,在推动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相结合”时,对智慧养老、互助养老等新模式探索不足,部分社区养老设施功能单一;在落实“精准救助”要求上,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动态管理、对象识别精准度的能力有待加强。
3.思想认识有偏差,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理论武装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倾向,未能真正把学习当作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思想解放不够,视野局限于具体事务,从全局高度谋划民政事业发展、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能力不足。
4.以学增智效果不彰,创新驱动乏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改革创新的能力有欠缺。在应对后疫情时代困难群众帮扶、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等挑战时,思路不够开阔,办法不多。对“数字赋能”等新理念理解不深,民政服务数字化转型的系统谋划不足,部分线上平台体验不佳,距离群众期待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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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廉洁自律方面
1.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投入精力有时不足,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不够经常。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在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等方面,有时存在不够规范之处。对身边同志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批评不够及时、不够坚决。
3.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掌握不够全面深入,谈心谈话有时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做得不够,日常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4.廉洁自律教育常态化不足。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抓得不够紧、不够实,方式方法较单一。对“小事小节”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时刻做到慎独慎微。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机构规范等方面,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