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规实施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6-06 来源:网友投稿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始终牵挂的重大民生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xx省养老服务条例》《xx省老年教育条例》相继颁布施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述法律法规,始终聚焦老年人消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老年教育秩序维护等核心职责,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法规宣传,营造护老助老良好氛围

我局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农贸市场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识假辨假讲座,普及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分常识,提醒老年人防范消费陷阱。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畅通老年人维权通道,做到快接、快查、快处、快反馈,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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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xx实际,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添加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坑老”“骗老”行为。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对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新型违法行为的监测预警力度,实现对违法主体的全链条精准打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大普法宣传,提升老年群体自我保护能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播”等多元载体,广泛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商超”宣传活动。结合“敬老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识假辨假讲座、消费警示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普法覆盖,切实提升老年群体防范消费风险和主动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压实主体责任,夯实养老服务食品安全底线

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为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监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