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管理保护工作,提高我市公路管理水平,促进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公路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满意的出行环境,市政府决定在辖区内普通公路(相对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而言的纳入国家或省级公路基础数据库管理的非收费公路,包括普通国道、省道和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畅、安、舒、美”路域环境,为建设交通强市,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公路管护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属地责任,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建立覆盖全市普通公路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到2021年底,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公路管护机制;到2022年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明显改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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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将“路长制”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负责把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经费保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县(市、区)普通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组建,统筹落实普通国省道和县道路长巡查工作,指导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做好乡村道路长巡查工作;协调推进解决“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人员和经费进行保障。各县(市、区)参照市普通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职责,结合地方实际,确定县(市、区)路长办成员单位并明确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