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年终村“两委”换届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刚才,☆局长、☆同志分别宣读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希望各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没有发生组织形式严密、有规模、有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但是,从我县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上访案件、村级换届、征地拆迁、乱占乱建等问题以及一些刑事治安案件来看,有趋于恶势力内幕操作的现象,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加强。二是侵害的领域、行业不断扩大。三是向农村渗透日益突出,侵蚀农村的基层政权,危及执政基础。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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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政法各部门、各镇、县直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舆论氛围,向社会各界表明县委、县政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政法机关要通过张贴公告、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手段,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行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在☆无藏身之地。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政法委要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对工作落后,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纪委要加大执纪力度,凡是辖区内有黑恶势力没有被发现的,要严肃追究辖区党政领导、派出所长的责任;发现黑恶势力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没有及时组织打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没有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抓捕打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在办理犯罪案件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交办及挂牌督办的案件,故意降低案件严重程度,或弄虚作假久拖不办,以及在工作中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公检法三部门针对这次专项行动,要制定具体科学、严格详尽的考核办法。凡是发现在专项行动中立场不明、纪律不严、工作不力、打击不狠,或者明打暗保,为犯罪分子开脱、通风报信的,一律严厉查处,该免的免,该撤的撤,该法办的从严法办。
同志们,这次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弘扬“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新时代☆精神,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工作作风,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