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所属各党组织按照《关于召开基层党(总)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评定出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格次。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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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受处置的XX同志在处置决议上签署意见。
同志们,X党支部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XX同志的党员大会,各项议程已经结束。会后,由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党总支审批,并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