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强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要“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新时代新征程,践行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必须深刻领悟以“两个监督”作为动力的科学内涵,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人民监督为基础,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统一、良性互动,不断开创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新境界。

一、深刻认识“两个监督”的科学内涵

自我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自我监督实质是党内监督,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相互间的监督。监督内容包括: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等。党内监督就是党内不同层次、不同组织、不同人员自身和相互间以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政策、国家法律为依据所进行的监督。

人民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守法情况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人民监督既包括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具体权力运行的监督,也包括对公共政策和决策过程的审查。人民监督的特点包括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内容的全面性、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和监督活动的主动性。它始终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的原则,其目标是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并确保人民主权的实现。因此,人民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社会监督中最有效和最根本的方式之一。

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是两种主体不同但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权力监督形式。推动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如果说自我监督是强身健体的“内在免疫”,接受人民监督就是祛病除疴的“外在良方”。总书记深刻指出:“进行自我革命也要注重依靠人民,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帮助解决自身问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监督能够帮助我们党全方位、无死角地认识自身问题。强化人民监督,不断拓展群众监督的路径和渠道,有助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权力始终服务人民。

---此处隐藏4537字,下载后查看---

四、充分发挥“两个监督”的功能作用

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动力系统,主要体现在强化党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党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党组织和党员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外部监督的积极性,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功能作用。

强化“两个监督”意识,深刻领悟监督目标的一致性和贯通性。100多年来,我们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需要在开展自我监督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党的初心使命,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比如,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上,就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织密监督天罗地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监督上,就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敞开大门、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内力主导和外力推动结合起来,向人民群众真开门、开大门,发挥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释放人民群众监督正能量。

创新“两个监督”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监督的集约高效协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创新“两个监督”的方式方法,是这一阶段的关键所在。要着力加强党对监督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两个监督”的主体责任,将能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增强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党务公开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相同步,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程序相衔接,确保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与保障监督对象相关权利相结合,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利放在重要位置,对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要及时处理、作出回应,同时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

营造“两个监督“氛围,积极推动监督主体双向互动。作为自我监督主体,党章和党内法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责任务作出详细规定,构建起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的党内监督体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第一位要求。党委(党组)要带头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对于人民监督这个主体,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营造鼓励监督、保护监督的环境,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监督热情。采取媒体宣传、干部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政策法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监督知识,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违法事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开展监督的习惯。健全落实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监督者的保护,对监督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监督保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