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价彩礼”出现的原因
婚俗陋习源于传统民俗,它有着千百年的习惯根基。婚俗陋习不仅让广大群众不堪重负、苦不堪言,不利于乡村文明建设,还成为新型贫困的一定诱因。总结起来,“天价彩礼”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男女比例失调,男多女少。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有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特别是在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存在,由此造成了农村男女比例的失调,形成男多女少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农村中的优秀女孩通过各种途径,如读书、打工、创业等方式来到了城市,与城市青年成家结婚,这些都加剧了男多女少的现实矛盾。男多女少的客观现实,使得在婚姻方面形成“女方市场”,诱发了“天价彩礼”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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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村民们但凡有点闲暇时间都会在庄前屋后聚在一起,议论别人家里一些事情。结婚送彩礼自然是村里的大事,每家嫁娶所花费的金额村民们都会通过闲聊来了解,大家都会了解到现在彩礼的“行情”。其次,彩礼是女子身价的标志,嫁女儿不收彩礼,就意味着女儿不值钱,因而,出现了互相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又助长了高彩礼之风。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始终把移风易俗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乡村文明新风。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AAA、宣传栏、墙体固定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宣传《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懂法、尊法、守法意识。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勤劳致富的好故事,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转变婚嫁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和陈规陋习,让婚嫁新风成为自觉追求。
二是引导村民自治,推动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规范婚丧嫁娶作为村规民约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办理标准并公示上墙,做到“一村一策”,使村民抵制婚丧嫁娶陈规陋习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全县469个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组织,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群众推举
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通过村规民约的倡导、红白理事会的约束和兑现奖惩办法的保障,来引导群众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从而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尚。
三是坚持党员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头雁”作用,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主动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带头简办婚丧事宜等,严格执行“喜事六严控,丧事六严禁”和“两报告”规定。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五老人员”新乡贤,“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医生、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推动移风易俗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移风易俗宣传。通过舆论监督、道德评议、典型选树等方法,把高价彩礼、低价彩礼、零彩礼正反两方面典型个案置于公众视野,形成激浊扬清的治理格局。
二是统筹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制度和组织,及时调整红白理事会人员队伍,加强红白理事会培训常态化,在充分尊重传统民俗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不同陋习,制定婚丧事的具体规定,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对红白喜事范畴、操办标准、礼金标准、规模、份子钱予以上限控制,
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做到“一村一策”。通过立规矩,变推动移风易俗这项“软任务”成为“硬约束”,让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不断提升乡村道德文明素养,全力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向善向好。
三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突出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为重点,以整治婚丧事宜中变相请客、大操大办等为突破口,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喜事六严控,丧事六严禁”和“两报告”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医生、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