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建设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是新征程中党不断自我革命的发展目标。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形式上历经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意味着,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在理念、原则和模式方面进一步体系化、集成化和规范化。这意味着,党的自我革命具有了一种典型的强规范性特征。所谓强规范性,从实践角度看,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与相关的体制机制,初步构建起一套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同时,强规范性也集中体现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它是一种自上而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组织化机制,旨在解决政党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问题。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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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与党自身治理现代化及其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双重规范化趋势相适应的,强规范性是党自我革命获得可持续发展、进而破解历史周期率的现代化导向和实践要求。首先,思想建设上,夯实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念规范。塑造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同。在党内政治生活与组织生活的运行中,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观念规范,促使党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内教育制度,完善党性锻炼方面相关的体制机制,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其次,组织建设上,完善党的组织功能体系。科学的组织体系和功能设置,是党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组织基础。党组织功能的科学性是建立在健全的组织体系基础上的,它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方面,提升党内组织权力运行的闭环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同时,组织功能应遵循现代政党沟通规律,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在组织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功能与特点,重点规范和完善党中央和国家机关“最初一公里”、地方党委“中间段”和基层党组织“最后一公里”的功能定位,实现党内上下贯通与执行有力,确保党中央的领导、权威。

再次,制度建设上,夯实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数量、功能与结构上实现了系统集成,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科学结构。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代表的制度规范,更加突出理念的系统性、内涵的全面性、机制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了党内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党领导国家与社会体制机制的规范化方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不同领域内党的领导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强化不同领域选人用人机制的精准性,提升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衔接性,从而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全方位覆盖、全角度融合、全过程协同。

最后,责任建设上,塑造现代政党问责制度。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核心因素是实现政党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塑造现代政党责任的结构、制度和体系。要将党承载初心和使命的政治责任转化为明确具体的全面领导责任、长期执政责任与自我管理责任,这是政治责任规范化的前提条件。要厘清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涵边界,这是组织责任规范化的基本要求。要将各级党委的集体责任部门化与个体化,实现政党责任的可明确、可量化和可问责。将政党责任之严的导向、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确保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形成合力,实现政党责任的可执行、可监督和可问责。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