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赓续传承,满足期盼,深入推进生态园林县城创建
近年来,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满足群众期盼,县委、县政府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生态园林县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森林城市为抓手,全县动员,全民发动,全力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连续获得人居环境进步奖、人居环境奖和人居环境范例奖;圆满承办首届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首届垃圾处理设施及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和首届“美丽街区”现场会,连年被评为“县城建设示范标杆县”。
我们遵循“生态、文化、现代”理念,统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县城“四城同创”。在生态园林县城建设上,围绕“生态城市、公园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工程,县城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绿化面积达到*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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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主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对照创建标准,制定了《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为创建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坚持财政预算资金向重点城建工程及园林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倾斜,县财政先后投资7600余万元用于公园游园提升改造、道路绿化提升等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号召全民参与,动员小区、单位、商户、个人等各方力量,进行小区绿化和单位绿化。
(三)深入宣传发动。在县电视台等设立专版、专栏,定期在融媒体、AAA矩阵发布信息,对创建生态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居民和社会各界责任义务,以及工作动态进行全方位宣传;向全县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发出创城倡议书,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虽然我县在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创建标准和要求相比,还不够尽善尽美。这次检查指导,为我们会诊把脉,给我们提供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的机会。我们将以这次检查指导为契机,按照各位领导、专家要求和建议,逐条整改,逐一落实,全力打造更加优美、更加舒适的生态宜居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