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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回顾党的百年奋进历程,纪律严明是党的独特优势和优良传统。因此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认真学习《条例》,坚持把握“四个导向”,牢记“四字箴言”,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把握思想导向,以“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求知态度逐章逐条“学”纪,增强政治定力。“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学习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当前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案例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脑中,涵养如磐党性,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在全党营造浓厚的学纪氛围。
把握目标导向,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进取之心融会贯通“知”纪,增强纪律定力。有目标才有方向,有方向才有动力。想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单纯学习是不够的,要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真正把所学的东西悟透,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与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吹响从严治党的冲锋号,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倡廉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当全面理解以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紧紧盯死打造政治清明、作风晴朗、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这一关键目标。
把握问题导向,以“孰是孰非尚能辨”的清晰头脑坚定自觉“明”纪,增强道德定力。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聚焦问题症结才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明纪作为守纪的前提,纪律明才能行为端、作风正、干事顺。反腐败斗争自开展以来,“打虎”“猎狐”“拍蝇”多管齐下,贪官污吏纷纷落马,等待的则是冰冷的手铐。为何在如此的高压态势下仍会出现腐败问题?根本原因还是部分干部对于党纪国法仍然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小利”而忘“大害”,因一时的侥幸心理最终流下悔恨的泪水。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问题矛盾,明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深刻剖析警示教育案例,以法为纲、以责为本、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能在学习中找准问题、理顺症结、整改不足、提高修养。
把握效果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毅力知行合一“守”纪,增强抵腐定力。欲让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实效,就要将理论落实于实际,达到知行合一。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GCD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倘若心无旁骛、夙夜在公,则欲念不生;倘若心系百姓、肩挑大义,则难事可成;倘若心如止水、淡泊名利,则清风自来。党员干部要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上要严格要求,秉持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纪律上要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