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XX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锚定“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坚持高标定位。各“揭榜挂帅”单位要对照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揭榜挂帅”单位要瞄准政府采购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完善、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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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榜。9月底前,“揭榜挂帅”单位应完成任务,于10月15日前报送任务推进情况及印证材料。10月底前,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揭榜挂帅”成果,对于实践效果好、市场主体评价优、可复制推广性强的任务,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措施。各“揭榜挂帅”单位要切实扛起改革攻坚责任,建立完善改革攻坚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指挥,组织攻坚队伍,壮大人员力量,加大保障力度,确保高质量、按节点完成攻坚任务。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和所辖镇(乡)街,强化协同配合,注重上下联动,推进改革任务,及时报送本地区“揭榜挂帅”任务进展情况。

(三)强化推进督导。市财政局将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对“揭榜挂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对于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故意拖延、消极怠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揭榜挂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