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前调解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此处隐藏0字,下载后查看---

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基层分流。全面推进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探索打造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在前、预判预警在前、规范行政在前、精细服务在前”和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同时,推行“三定四包”责任制,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村警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调解“先行军”作用,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特点,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实现了由“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跨越。近三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1件,实现化解率和满意率双百。

创新工作模式,打造一站式服务。针对镇情所情,结合“三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属地化,整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打造镇级“一站式”矛调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抓源头、抓化解,深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红色范本内涵。近三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77人次,出具法律援助初审意见单21份,代写法律文书26份。同时,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律九进”法治宣传167场次。

践行宗旨意识,推进便民利民。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一头连着广大群众,一头连着社会稳定;一头牵动着改革发展,一头关系到执政根基,我所充分发挥“家门口”调解力量。一是建立“百姓管家+群防群治”治理机制。由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组书记担任“街长”“楼长”“单元长”管理模式,健全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截至目前,社区共2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其中7个小区物业进驻,发动群众力量有效参与基层治理。二是建立百姓说事厅、亭、点。依托群众经常聚集场所建立“百姓说事厅、说事亭、说事点”5处,通过“唠家常”的形式,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第一时间掌握纠纷苗头,使许多矛盾纠纷和百姓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三是建立红色物业调解室。结合“智慧小区”打造工程,聚焦居民难点痛点,反映强烈的问题,把物业管理问题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打造“红色物业”调解室,联合社区、派出所,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数据化、信息化。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不显,应急响应滞后,制度衔接和功能互补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很多矛盾纠纷无法及时发现、尽早介入。二是村级调解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缺乏,调解中不愿意或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现象仍然是村级调解委员会作用弱化的主要原因。

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下一步,三角城司法所将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路径,凝聚诉源治理合力,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使当事人争议由“对簿公堂”变诉前和解。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达成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履行,在保障工作效果的基础上,使当事人无须进入审判程序,即取得与诉讼相同的维权效果,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二是践行我县“六小工作法”,在调处小问题、小隐患、小纠纷中本着发现早、化解快、办事准、成效实的原则,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力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将“六小”工作法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三是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微创新”工作,在挖掘和包装民间调解文化、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等方面再下功夫,推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为平安海晏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