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制定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动员各方积极参与,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则、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内容,以及重点解读了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大亮点。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我县及本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文件精神、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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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在汽车客运站、通过AAA群、官网等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攫取利润,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蓄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综合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工作,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开展宣传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坚强决心,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3.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管理信息,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