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组成的市级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单位对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实行互通共享,强化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利用电话、传真、“XX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AAA等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单位要明确具体对接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强化值班值守,第一时间接收、推送突发事件信息,建立“点对点”联系,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二、主动通报,及时共享
各单位接报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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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研判,统一范围
对于突发事件信息,各单位要加强研判,科学把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道路
交通事故、淹溺、居民燃气爆炸、居民煤气中毒、民房倒塌、民房火灾、生物伤害等事故、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包括明确达到重大及以上标准的突发事件,或虽未达到重大标准但随事态发展可能达到重大标准的、或可能引发重大舆情和炒作的、或事发地点、时间节点比较特殊的、或正在处置的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等现场态势比较严峻复杂、发展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
五、认真组织,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对互通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信息报送主体责任,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禁以事件已平息为由不通报,严禁以事件尚在调查为由故意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信息报告效率。要提高互通共享信息质量,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练。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要对不及时共享、不及时反馈,不配合提供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造成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