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GCD工作机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关键举措。今天我们召开专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面部署落实举措,推动全县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提质增效、规范升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时代价值和战略考量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机关,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条例》修订距2017年首次发布已有8年时间,期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条例》修订既是对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对新时代新要求的主动回应,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这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保障”。《条例》开篇即明确要求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条例》通过进一步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贯穿始终,从制度层面确保党的工作机关始终成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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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关键在落实、最终看成效。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机关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深化学习宣传,筑牢思想根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条例》原文,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宣传部门要统筹各类媒体资源,通过开设专栏、解读文章、案例分析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和实践要求,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学习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党员干部真正学深悟透、准确把握。
(二)开展自查规范,提升建设水平。各级党委要对照《条例》规定,组织对所属党的工作机关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规范。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自查:一是机构设立是否规范,对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检查是否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叠、领导职数超标等问题;二是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对照《条例》规定的六项核心职责,检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薄弱等问题;三是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督查落实机制是否有效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落实,确保党的工作机关建设全面符合《条例》要求。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落地见效。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把《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所属工作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负责《条例》贯彻落实的具体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的工作机关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同志们,学习贯彻《中国GCD工作机关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