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之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不仅仅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和感觉没有对法律那么强烈。其实,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无处不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因为宪法的这项规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机会,也正是国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在工作中我有时候接触到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会写,可是在义务教育普及多年以来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通过接受教育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更高的人生追求。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岁刚上大一那一年,学校里开始组织学生选举,选举权,是个我们自小在课本上才会接触到的词语,当我在选举投票箱前投进代表我的权利的一票的时候,才充分感受到作为一个公民能够切身为自己当家做主,选出自己认为合格的能代表自己声音的区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仅仅是光荣,更是身为一个中国人的自信和骄傲。
宪法第35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这项权利,小时候看话剧 《茶馆》,故事里分别讲述了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三个时期之后的情景,裕泰大茶馆经历了一次次改朝换代,不变的还是那“莫谈国事”四个大字,看的时候觉得好笑,那是因为我们从未留意到,今天的我们见面闲聊时话题从你吃了没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闻是什么内容,这样的畅所欲言,正是因为宪法赋予了我们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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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律公共服务体系,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
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站式”受理、“并联”式审批、“全流程”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和群众办事耗时。
第三,要维护宪法权威,争当法治标兵。尊崇宪法地位,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以法为镜、以法为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要提高法治能力。通过艰苦学习、长期历练、反复锤炼,使自己的能力素质与担负的职责相匹配,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虑必及法、行必循法。
要树牢廉政意识。严格按法律、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权为公器、权有边界、权受监督、权即是责,始终心存敬畏,坚决守住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正无私、清清白白、一身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