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学习教育在本地本部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相关全会部署,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功勋为谁而立”的问题,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总体安排
本次学习教育自2026年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搞花架子,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将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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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
2.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学习重点和整改方向,不搞“一刀切”,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学习教育全过程都要坚持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无实质内容的笔记、报告,不搞走过场的参观考察,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学习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进展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务求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得到一次深刻洗礼和矫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