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指导下,本人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县委重要部署,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县人大常委会职能,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带动和激励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务实重干,为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去年以来的履职尽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在吸收转化提升上见真成效。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学院等线上学习资源,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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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突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二是不断规范执法秩序。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沟通协调机制,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启动网上办案业务应用平台,推行网上办案和网上审批制度。
三是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全面推行执行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协调推进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
三、廉洁从政,扎实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深入政法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带头修订完善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有力保证了各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政法系统党员干部之间建立谈话谈心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始终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作为从政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切实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未利用自身影响和手中权力为他人和自己谋取任何私利,也从未违反过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始终保持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