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财政局培训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6-06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培训会,目的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核心要义,结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下面,我围绕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制度是财政管理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根本大法,其配套实施条例的深入施行,标志着我国现代预算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与挑战,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从我县情况看,2026年1-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亿元,同比增长%,但主体税种增长承压,非税收入占比需持续优化。同期,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亿元,保障民生、促进发展、防范风险等支出需求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在这种形势下,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仅是一项法律要求,更是我们应对复杂局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和关键抓手。全局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熟练掌握和运用预算法律法规,是我们履行财政职责、服务发展大局的基本功和生命线,任何对法律的漠视或执行偏差,都可能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甚至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把握核心要义,精准理解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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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的问题。某县在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时,某单位申报一个涉及多个子项的综合类项目,预算金额较大,但项目内容描述笼统,绩效指标设定模糊,缺乏详细的测算依据和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初审时未能严格把关,导致预算批复后执行困难,频繁申请调整。事后,该县财政局组织专题整改,要求该单位补充完善项目资料,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最终对预算进行了合理核减,并建立了项目入库评审机制。这个案例警示我们,预算编制是龙头,必须把好第一道关。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专业能力,敢于对不科学、不合理的预算需求提出质疑并要求完善,从源头上提高预算质量。

二是关于资金支付进度滞后影响政策效果的问题。某市在2024年收到上级下达的某项民生补助资金后,由于内部协调不畅、支付流程繁琐,未能按规定时限将资金拨付到最终用户,影响了政策红利的及时释放,群众有所反映。上级部门督查发现后予以通报。该市财政局随后深刻反思,优化了资金支付流程,明确了各环节时限责任,建立了限时办结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了后续资金高效直达。这个案例提醒我们,财政资金的拨付效率直接关系政策落实和群众获得感。各相关股室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协同,确保财政资金特别是直达资金安全、快速、准确到位。

三是关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软化的问题。外地某区有一个信息化运维项目,连续多年财政投入,但绩效评价报告多次指出其使用效率不高、社会效益不明显。然而,在后续年度预算安排中,该项目预算并未被实质性核减,绩效评价结果未能有效应用。巡察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该区财政局修订完善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实施细则,强化了刚性约束,对类似低效项目进行了清理整合。这个案例深刻说明,绩效管理必须“长出牙齿”,如果评价结果不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就容易流于形式。我们要坚决打破“重分配、轻绩效”的惯性,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切实做到“无效低效压减、高效有效保障”。

同志们,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本次培训既是对法律法规的再学习,也是对业务能力的再提升。希望大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对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理解和把握,真正将法治精神、绩效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锤炼依法履职、科学理财的过硬本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管好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