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为积极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9年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户全部稳定“越线”,平利县政协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深入全县11个镇和15个当年脱贫村,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贫困对象、与镇村干部座谈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进展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我县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到户措施、帮扶到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易地搬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创业、实施生态建设、加强教育扶贫、开展健康扶贫、落实政策保障“七个一批”脱贫措施,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强化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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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力推动实施易地搬迁。一是加大集中安置推进力度。尚未开工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要尽快启动建设。贫困户集中建房,包帮干部要逐户敲定落实,督促尽早开工,同时应当加强建房技术规范和用材安全指导。统规统建“交钥匙”工程要尽快完成招投标程序,确保年底贫困户能够入住。二是要全面启动旧房改造。明确旧房改造验收标准,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要通过“先实施改造、后兑现政策”、“分户签订协议、统一组织施工”等多种措施尽快全面启动旧房改造。贫困户土坯房改造可以和“交钥匙”工程相结合,贫困户易地购买安全住房,可以享受政策。三是分类解决两灾户问题。提请省上相关部门对滑坡体进行评估,力争销号一批。国土部门加大滑坡体治理项目申报力度。两灾户搬迁结合农户实际,分类采取措施动员搬迁。四是适当调整集中与分散安置比例。在全县集中安置率总体达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条件相对好的镇适当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对自然条件差的镇,按照就近安全避险的原则,适当扩大分散安置比例,方便贫困户生产生活。

    4、因户施策推进产业落实。一是尊重贫困户的发展意愿和实际。产业规划尽量选择贫困户具有经验技术基础的项目。贫困户发展产业要充分考虑其自身能力基础,规模不宜过大。适当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奖扶政策最高限额标准。政策兑现标准要切合贫困户的能力实际,降低门槛。二是要加强种苗供应管理。要通过引进技术本地育苗等措施加大本地种苗供应力度。扶持建立本地种苗良繁供应基地。外地调运种苗要与种苗供应方签订风险防范协议,保证种苗成活率,避免给贫困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种苗供应市场管理,防止种苗价格任意上涨。三是加强产业技术指导。要大力倡导绿色种植、生态养殖,提升贫困户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技术部门要对猪、鸡、牛、羊等畜禽养殖和绞股蓝、茶叶、核桃、魔芋、猕猴桃、蚕桑等种植项目分品种、分项目及时编发简明技术规程明白纸,并加强对贫困户和包帮干部的技术培训指导。高度重视畜禽防疫,组织动员县、镇、村畜禽防疫力量全面抓好畜禽防疫工作。四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贫困户发展产业产品信息收集监测发布平台,为产品销售提供准确信息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电商+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加大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力度。建立贫困户农产品收购补贴机制,对于按保护价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的,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五是建立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流转土地、入股、代饲代养、务工、种苗供应和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增加贫困户资产收入、务工收入,降低贫困户发展产业风险。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在项目争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共享市场信息资源,连接内外市场,畅通销售渠道。

5、完善服务开展健康扶贫。一是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将贫困人口医保参合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解决;适当提高对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补助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建立因病返贫救助制度,整合其它救助资金兜底解决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问题,通过分期分批救助等形式积极帮助化解因病致贫人员就医负债。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医保补助、困难救助“一站式”结算机制,最大程度简便医疗和结算手续,减轻就医资金压力。三是要制定健康扶贫就医服务标准。对贫困对象就医服务,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既要保证贫困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又要防止无原则要求提高服务标准、过度治疗等浪费健康扶贫资源的现象发生。四是要综合运用其它脱贫方式。对部分多种原因致贫的贫困户,在实施健康扶贫的同时,综合运用其它扶贫方式帮助真正摆脱贫困。如对尘肺病等重大特殊患病人群,建议进行政策兜底。

    6、织牢网底落实政策保障。一是完善兜底对象识别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评定办法。坚持将家庭收入核查作为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民主评议作为重要参考,减少评定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全面准确执行五保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应保尽保”。积极探索贫困户和低保户、五保户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认定机制。建立主动服务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工作服务队进村入户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提供办理户口、证件、身体检查等服务。要稳妥做好五保、低保的核退工作,确保所有五保、低保都是贫困户;同时要确保需要兜底的对象能够全部纳入五保、低保。二是要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对接省市政策稳妥推进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落实完善分类施保,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渐退低保帮扶。加快敬老院、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落实解决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院护理费和丧葬费用。建立瘫痪等失能人员特别护理救助机制,一方面可以由村组聘请人员进行护理,政府解决护理经费;另一方面可以在敬老院等机构开设失能人员特殊护理床位,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同时要加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兑付力度。精神病人由残联、合疗、民政三家共同救助解决住院和家庭托养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适当增加基层自主权。积极发挥保险作用,兜底对象购买养老保险,由各级政府和兜底对象按一定比例分担费用,进一步提高兜底对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