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五好”党组织要求,以开展xx学习教育为主线,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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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工作责任。创建示范点工作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示范点创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2.落实帮扶责任。创建示范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齐抓共管、帮助创建。要从搞好基层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资金、项目、物力、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要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xx学习教育、“一树两强”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开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示范点工作制度,细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建立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制度。要建立示范点工作档案,不断促进示范点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4.强化示范推动。鼓励示范点创建单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创建目标的实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每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痕迹化、制度化,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全面提高全县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