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这次全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一名基层乡党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基层力量。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坚定信心决心

(一)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改革开放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联系,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激发活力。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才能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二)坚持系统观念推进改革是破解难题的关键。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方法。乡村振兴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必须树立大局观念,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我们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处理好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乡村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传承与乡风文明建设等关系,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乡村振兴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提高贯彻落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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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重点任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一)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全会强调要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们要以此为指引,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一是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二是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好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三是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功能。在改革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具体落实工作。

(二)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全会提出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是要做强农业主导产业,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要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要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在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对接县里的产业规划和扶持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

(三)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全会强调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这为我们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是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载体,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三是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加强乡村治理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模式。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