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汇编(14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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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另一方面因资金短缺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不利于地方稳定;有些收费标准高,如强电需要xxx元/㎡(公变低压xx元/㎡、专变低压xx元/㎡),物业维修基金需一次性计提xx元/㎡;有些原xx区可减免,但xx区需要缴纳,如异地安置人防费xxxx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xx元/㎡,非住宅xxx元/㎡;有些技术指标两区有差异,如车位配比按原xx区拆迁安置标准是x:x.x,根据现有的xx区执行标准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都是x:x.xx;有些基础设施配套难以补助,如污水管网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改造由新村建设自行解决,而其他农村生活污水改造项目由区排水公司统筹解决。

三是审批手续多且时间长。从编制村庄规划,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到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再到发改局立项、到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然后到住建局合同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最后进场施工,整个前期走下来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新村完工后需要各种检测,还需要规划验收,质检验收,资料备案,办理产权证等工作。新村建设牵涉部门多,往往需要多次沟通才能办好,存在门好进,事难办的情况。另外,各村往往忽视权证办理工作,工程验收后没有及时跟进权证办理工作,导致相关资料遗失,而补办手续无从下手,村民利益无法保证,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为加快推进我区美丽新农村建设,解决新村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保障人员。对招录的有规划、城建方面经验的人员优先安排到基层工作。加强新村工作配置,设立新村专职副主任。大力培养“头雁”书记,树立典型,筑巢引凤,吸引本村大学毕业生回家工作,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基层迫切需要的业务骨干驻村指导镇村开展新村建设。

二是倾斜政策。城市支持农村,以绕城高速为界,区别对待镇乡与街道,商品开发和新村建设。探索强电实行市场公开招标程序,鼓励社会公司公开竞争。减免各类费用,按原xx区标准执行,免征人防费以及城市基础设施费能降低新村减少成本xxx元/㎡,降低农民的负担。降低对新村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按拆迁安置房要求执行。各部门应优先安排解决新村建设过程中的配套项目,将新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改造列入生活污水改造补助范围。物业维修基金分年提取。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既能解决中心城区用地指标问题,又能加快推进镇乡新村工作。

三是简化手续。协调理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公布各部门工作流程、节点、注意事项、联系电话、所需资料等,做到心中有数。效仿xx

 

 

区行政服务中心,完善集士港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做到一站式办理,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探索制定联席制度,每月一次例会,针对各镇乡提交的需多部门协调、难办理问题统一协商,形成相应决议,化解基层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