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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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XX报社、XX广播电视台

(三)加强督查问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把营商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督查计划,排出督查清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帮办实事、融资信贷、政府诚信、法治保障、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抽查暗访,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每月至少1次。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结果作为对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