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党厅字〔20xx〕x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国资委“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充分发挥国企在全面推进x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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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全系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系统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事迹,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厅“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将安排厅机关党委(党建处)会同厅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财务处等有关处室,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厅“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