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进一步得到充实,职能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内容进一步细化,监督边界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干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在《xx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办法(试行)》《xx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后,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有了支撑和遵循。派驻机构作为驻在一线的“探头”“前哨”,要想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充分履行专责监督职能,派驻纪检干部是核心和关键。
目前,一批基础素质好、有冲劲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解决了之前派驻干部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监督不聚焦等问题,但也伴随着不少问题,例如不少年轻同志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党性修养不够、业务能力不强。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名老同志,我认为派驻纪检干部应从四个方面入手,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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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越有力,整改就越有成效。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强化巡察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把巡察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政治生态研判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四轮联动”,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通过加强队伍建设,督促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破难题、以整改促发展,真正使市委巡察成果在综合监督部门落地。
把派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财政局)
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就要不断规范派驻机构的责任权限、工作关系、组织领导,真正发挥好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新要求、新任务,立足新起点,找准新位置,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全面提升派驻监督水平。
强化政治监督。从派驻机构角度看,政治监督就是审视驻在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督促驻在单位及时抓好落实。一方面,通过制定政治责任清单,对驻在单位党组理论中
心组学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明确和细化,督促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第一议题”,及时学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制止餐饮浪费等下发督办通知,建立台账,推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建立并动态更新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档案,参加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教育、警示提醒等,定期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表现、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和道德操守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反馈并提出净化政治生态的建议。
提升精准监督。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决防止大包大揽、越俎代庖。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找准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驻在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问题,这既容易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也容易引发廉政风险。结合财政系统实际,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开展下沉式、贴近式、嵌入式监督,重点选取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教育附加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资金,从审核把关、预算、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等各环节全流程跟踪监督,实现线索受理在一线、监督跟进在一线、问题整改在一线,切实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推进协同监督。首先,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积极主动为党组发挥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与党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勤沟通交流、勤分析反馈、勤督促整改,推动党组全面监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贯通融合、一体发力。其次,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市财政局党组和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实施意见》,推动监督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通过明确职责、业务培训、联合执纪等方式,指导纪检委员做好“宣传员”,及时传达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干好“监督员”,在日常接触中听到党员一些不当语言,表露负面思想、情绪,要敢于斗争,敢于批评指正;当好“消息员”,发现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最后,善于借助驻在单位的资源优势。把财政部门的财务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与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建立情况通报、问题会商、联合查办等机制,利用职能部门的专业力量,推动形成全联动、大协同的监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