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研究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生活作风并非个人的私事。******曾经指出:“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如果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很难对社会风气起到正面引导和促进作用。”因此,对于机关党员干部来说,生活与工作必然相联动相衔接,8小时内的工作和8小时外的生活虽然是两个场域,时间、地点、所接触到的人和所处理的事情性质有所不同,但二者仍然相通。在实际生活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8小时之外”混迹于各种形式的酒局、饭局、娱乐场所之中。从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有关案例分析可见,饭局的醉翁之意不在“饭”而在“局”,不少时候设宴款待的背后是精心的设局围猎,请君入席的真实目的是请君入瓮。党员干部一定要心明眼亮切莫入局。

一、8小时外政治言行失守典型案例回顾

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大部分违法犯罪都发生在8小时之外政治言行上。以下,我们从“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各选一个代表性案例,加深我们对“8小时外”政治言行失守危害的认识。

社交圈——毕福剑事件。2015年4月6日,央视主持人毕福剑一段酒桌上的即兴唱评《智取威虎山》的视频流出,视频中毕福剑唱了该京剧里《我们是工农子弟兵》的著名选段,他又唱又评中使用羞辱性词汇。这段长达1分18秒的视频在6日被放到了社交网站上,引发舆论哗然。2015年8月,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央视主持人毕福剑用调侃的方式损害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临时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为这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责成央视机关纪委严肃处理。

---此处隐藏6698字,下载后查看---

一是定——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拒腐立场。一方面强化主观作用发挥。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执着,没有足够的理论清醒和理论执着,思想就会“生锈”。因此,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一刻都不能停止。学习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入心入脑,炼就金刚不坏之身,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情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经受住各种考验,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自觉净化“生活圈”,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管好自己、家人和身边人;自觉净化“社交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注重个人言行和身份,不做有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事;自觉净化“娱乐圈”,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自觉远离各种低级趣味活动。另一方面增加客观约束力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必须从小事、小处、小节管起严起,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让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无盲区、无空白、无死角,从干部吃点、喝点、拿点、玩点等小事管起,把干部‘小事’关进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对‘患病’干部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处置。

二是深——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认识。既要加深如何正确开展“8小时外”活动的认识。目前,关于“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学习,少有系统性、全面性的学习开展,多是指导下政策、文件,少有实操性指导和意见,造成很多党员干部对“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规定客观认识不到位,部分年轻党员干部在自我感觉模棱两可间犯下错误。对此,我们要加强对于党员“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深化教育,对开展诸如浙江党建网上“‘8小时之外’做这12件事,后果很严重”的文章学习,正确认识各类违规行为。也是加深对“8小时外”违规言行危害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两手其抓,但在警戒宣教学习方面,打虎警示教育远多于拍蝇、大案警示教育多于微腐,如上文提到的云南省的警示教育片《八小时之外》、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中的案例展示基本都是大案要案,而党员干部群里中90%都是县处级副职以下的基层公务人员,小微案、拍蝇案的警示教育意义相对更强。目前,各地纪检网站虽有小微案通报、各部门各支部也有小微案学习,但很少有细节和后续,警示教育不强烈、不深刻。对此,对于小微案的相关教材务必进一步深化,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意义。

三是正——进一步端正对待各类监管措施的态度。正确对待监督。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其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党对党员干部总的要求是德才兼备,因为党员干部一言一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示范性。反之,就会破坏政治生态,败坏社会风气。所以对党员干部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这有助于他们坚持纪律底线,慎独、慎微、自警、自律。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目的其实是保护与厚爱,党员干部应该坦然面对和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开展监督。一方面是落实要到位。开展监督不止是纪检部门的职责,更是每个人的职责,确保监督开展不走过场、不碍情面、不瞻前顾后。另一方面是心态要端正,监督要在正确的规定下去开展,不能随意侵犯正当个人隐私。监督是必要的,但是应该规范化,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四是勤——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督的速度和力度。制度完善要全、要快,要抓反复、反复抓。******指出,抓落实,没有一套管理机制不行,不完善制度不行。工作落实推进的快与慢、到位与否,蓝图能否实现,说到底就是,是否具备完善高效的推进机制。而制度形成往往滞后于现实发展。在处理“8小时之外”中会出现“制度建设滞后”现象,这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不能让这种现象一直延续下去,要加快制度更新步伐,尽快建立更完善的制度,缩短“滞后时间”。在此期间,对于一些反复出现却无法可依、无据可循的小微案例,可以整理出台、定期更新类似《民法典》的全国通用且具备法律参考和教育实践意义的“8小时外案例典籍”以作缓解和过渡。制度落实要实、要重,要抓经常、经常抓。“8小时外”政治言行问题,是四风问题的直接体现,最容易发生、最容易败坏党的形象、最容易带坏党风社风民风,必须横下一条心,坚定不移狠抓下去。要将制度规范融入党员干部24小时工作生活,管起“八小时之外”,让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业余生活、社交、娱乐等情况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敲“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思想警钟,防止误入饭局陷阱。在开展各类处分时,既要处分“主角”也不放过“配角”,保持执纪执法力度,对违规违纪参与的陪伴者,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同时,要深化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等方式,既把“主角”打痛也让“配角”知痛生畏。尤其是其中腐坏党员干部的组局者,必须同样作为查处重点。执纪要严,与问题党员干部同罪,对频繁牵头组局的人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惩处,提高其违纪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五是活——进一步灵活监督模式和监管手段。实行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双轮驱动。为加强监督,部分地区、单位设立了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他们的身份是公开的,其任务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纪委监察部门反映其监督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可否认,这种“公开聘请、公开监督”的方式,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效果会大打折扣:一方面,监督员不敢监督,怕被打击报复;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们知道谁是监督员,就会规避监督。而聘用隐形监督员,进行隐形监督,可以弥补公开监督的不足。隐形监督员身份信息不公开,只和聘请他们的纪委、监察部门保持单线联系,既能够真正起到应起到的监督作用,也能够促使领导干部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之心。充分发挥现代高科技在监督中的作用。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我们应该在监督方面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含量。比如,强化政法系统的天网运用,对党员干部的车辆24小时不间断进行监控,智能研判违规风险,及时开展警醒谈话;以此类推,在私人会所、高档娱乐休闲场所等地方安装监控设备,以压缩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违法乱纪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