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探索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强化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实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日益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主题教育要求,发扬“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按照集团党委统一部署,本人以“加强集团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为题开展了调查研究,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对策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有利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引领企业正确发展方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作为党在基层的组织延伸,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按照“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履行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职责,有效引导、带动各类社会优质资本,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二)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以更少的国有资本“撬动”更多的民营资本,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促进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经过实践证明,国有资本虽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控股比例有所下降,但通过加强党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领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措施,国有资本力量并未缩减,反而带动了更多的其他资本参与企业治理。可见,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的政治优势,凝聚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更好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有利于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关系。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多元,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必须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依法保护各类资本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互利共赢。而多年来实践证明,企业中最能客观公正协调各方利益的,就是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在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所以,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激励相容,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目标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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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在调研中发现,有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决定能不能做、董事会决定做不做、经理层决定怎么做”的权责界定依然不够清晰,“三会”研究决策事项内容基本重复、高度重合、没有侧重。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关系不协调,权责关系未能理顺,有的党组织形同虚设,无法发挥作用。如,按照金佳房地产公司与九江华洋公司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民营股东方担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由其牵头组成项目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负责承接项目营运,实际为项目独立承包、自负盈亏的方式运营,人财物均由民营方管理,控股方没有掌握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且党组织负责人离职后支部书记空缺时间较长,党组织在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中缺少发言权,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不成熟,党建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落地难、实施难、推进难的问题。
(五)混合所有制企业“三会”议题审批时间长、效率低,影响党组织决策效率。如,集团所属企业董事会研究决策事项,大多数需提交集团研究,导致决策时间较长。有的上级企业为规范未设置党组织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了《未设置党组织的所属企业重大事项前置审议的指导意见》,通过一段时间运行,代为前置研究的事项较多,2020年—2023年3月,上级企业党组织代行前置研究所属企业“三重一大”议题149次,其中重大决策事项83次,重大人事任免事项44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2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0次。上级党组织对所属企业重大事项提级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效率。
三、加强集团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把好政治方向,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政治引领力。中央先后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省国资委制定了《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做到“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在启动混改之前,应根据混改企业类型精准定位党组织职责定位,明晰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建工作责任归属,确保国有资本在哪里,党的组织就要跟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开展到哪里。其中,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以及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发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作用,党组织隶属国有股东方党组织,党建工作由国有股东方党组织领导为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战斗堡垒,注重在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功能,国有股东方党组织应加强与企业大股东积极协商、与所在地党组织的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参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在推进混改过程中,应落实“党建入章”,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决策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确保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同时,规范所属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策事项流程;凡所属企业提交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相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由指定部门按程序提交至集团研究,切实提高议案办理效率。此外,对于未设立独立党组织、党组织班子配备不够健全或暂不具备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可以通过正式制度安排提级基层党委前置研究把关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还应充分尊重非国有股东方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资本话语权,比如,党委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股东方派出的党员董事列席党委会议。(二)凸显政治功能,强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政治优势。一是突出班子建设。国有控股(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完善与股东会、董事会沟通的协调机制,让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进入董事会、经理层,通过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使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融合;同时,探索把民营股东推荐提名的具备条件的党员高管、市场化选聘党员高管吸纳进党组织委员会,既能确保党组织在执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上的核心保障作用和引领作用,又能促进党组织发挥作用更加符合公司治理规律。对参股企业,应通过选派党员或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骨干担任股东代表、董事或重要岗位职务,参与董事会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助力参股企业党的建设。二是发挥组织优势。首先,明确党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党的机构设置“三同时”。在新建企业时,必须明确将党建部分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从法律上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必须明确凡是国有企业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组建的同时建立党组织;在调整行政组织机构的同时调整党群组织设置;在配备行政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其次,在理念上包容互鉴。与各方股东在理念上、管理机制上、党建责任上、推进生产经营目标上达成共识,实现融合。最后,拧紧思想上的螺丝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三是强化监督保障。为防范“失控失管”“只投不管”等问题,围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廉洁风险点,要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大监督”协同作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彻底改变过去民营股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敬畏的现象。强化党内监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提高监督有效性。积极推动党员大会、职代会建设和厂务公开,推动企业科学决策、合法经营。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以良好党风促进企业廉洁从业。维护企业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严肃对待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狠抓“三个重点”,筑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基础。一是完善党组织设置。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按照“谁出资、谁负责、谁管理”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区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通过联合组建、依托挂靠、国有股东方党员下沉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党员指标向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当倾斜等方式,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有效开展。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独立设置党的工作机构,也可以将党的工作机构与职能相近的行政部门合署办公,党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性,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例如,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党员参观学习、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交流等形式,提高党员的素质。三是丰富组织生活。通过组织创建党建品牌、创评“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岗”、过政治生日、开展志愿服务等,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参与度和凝聚力、归属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