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及上级指示办理结果。
(3)领导成员工作的进展,个别处理的重要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重大事故、重大政治社会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有关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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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内容确定相应的通报范围,按照先班子后干部、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通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应在党政领导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加强日常情况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
(三)通报形式
会议形式。利用党组织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等形式,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和意见。
“碰头”形式。党政正职坚持经常“碰头”,沟通情况。若有重要问题和特殊情况,要及时沟通。班子成员之间要通过通报、磋商、谈心等形式,交流分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