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技法】新版《标点符号用法》中应注意的几个细节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人民网在20141024日刊登了《新版〈标点符号用法〉你都知道吗?》一文,将2011年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跟1995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很多主要变化。该文虽是“旧闻新谈”,但是转载量很大,受到了很多网友的欢迎。这一现象反映出大家对于新版《标点符号用法》的兴趣和热情,也映射出部分读者对于标点符号的掌握可能还存在误区。笔者就新版《标点符号用法》中应注意的几个细节做一些点评,希望能对读者们有些许启迪。

一、问号叠用、叹号叠用、问号和叹号连用,宜采取慎重态度

新标准指出,“在多个问句连用或表达疑问语气加重时,可叠用问号。通常应先单用,再叠用,最多叠用三个问号”。但还应当注意,新标准还特别指出:“在没有异常强烈的情感表达需要时不宜叠用问号。”其实,书面语中叠用三个问号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因此,采用叠用三个问号的形式时,宜采取慎重态度。除非确实有必要,一般使用一个问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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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名号,运用的场合要记清

有些文章在介绍书名号的用法时,举出“《社会广角镜》(栏目名)”这一用例。这个例子是正确的。需要引起人们注意的是,这个例子说明,文章中书报刊等的栏目名称要加书名号,而不能用引号。

也有误用书名号的例子,如“《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两门课程”。这两处课程的名称宜加引号,写成“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书名号是标示各种文化作品名称的。课程名称不宜加书名号。如果出版了一本某课程的教材,文章中谈到这本教材时,宜在其名称上加书名号,因为成书的教材是文化作品。例如:“我买了两本教材,一本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另一本是《市场营销》。”当然,各种证件不是文化作品,因此“身份证”“户口簿”等各种证件不宜加书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