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4月15日至20日)。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起草《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分工》。(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党员、干部抓好个人自学、问题检视(4月至7月)。党员、干部把自学作为重要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分管领域、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3.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月至7月)。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采取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党委)
4.做好党支部集中学习(4月至7月)。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以学习《条例》为主体,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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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查找违纪风险点。突出抓好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推动以案为鉴,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牵头责任单位:纪委机关、各二级党组织)
11.校党委委员讲一次纪律党课(6月底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拟请校党委书记讲一次纪律党课,校党委委员到分管领域、部门单位等讲一次纪律党课。(牵头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12.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一次纪律党课(6月底前)。二级党组织书记在本单位讲一次纪律党课,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一次纪律党课。(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
13.召开校党委会会议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月至7月适时召开)。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最新要求,听取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汇报,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党办校办)14.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024年年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将根据省委最新要求进行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