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数字政府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形成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战略思想。2022年4月,他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时强调“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要坚持把党建统领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贯穿各领域各环节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就必须回答好“为何统”“统什么”“怎样统”这三个问题。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领导一切”的内在要求,顺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一)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客观要求
党性与人民性是高度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出现一哄而上和无序扩张的现象,个别政府部门推出的智能应用脱离群众现实需求,使用效率低;有的地方数字化不但没有实现“便民”,还增加了公众负担,一些事项线下办理完成后,还得在线上再走一次。只有坚持党建统领数字政府建设,才能有效避免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的本末倒置行为的发生,彰显我国政府的人民性,才能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精准对接公众需求,用数字化手段破解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在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的同时不断提升公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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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推进政务数据标准化建设。运用系统思维,提高数字政府建设各主体的标准化意识,建立公平规范的政务数据治理生态,整合政府现有信息系统,统一标准。针对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信息系统不兼容、数据共享不畅通、业务协同不顺畅、标准规范不一致等问题,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政务数据管理标准,规范政务数据有序流动和开放共享,促进政务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实现“一本账”管理、“一张网”管控。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探索数据要素标准化建设,推动各级各类系统平台整合和要素市场规则的确立维护。聚焦数字政府通用领域、关键领域,先行研制一批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确保政务数据合理开发和运用,保障数据跨部门、跨区域汇聚融合,满足政府部门更好地利用数据改进政务服务。做好数字政府标准化体系研制的顶层设计,打通“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全域贯通路径,统筹解决数据的标准化、通道、权责及更新等问题,最大程度地开放数据资产,促进数据关联应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履职能力,打造适应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行政监管和服务方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政府运行新形态。
一是提升辅助科学决策能力。围绕党建统领重大问题决策研判、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等,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对政务服务平台产生的政务服务信息、用户信息、业务系统运行信息等,进行数据清洗、转换、比对,构建形成统一的基础信息库、主题信息库和决策信息资源库。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拓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让政府治理更为精细化和人性化。搭建省级层面“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政务协同平台,形成全省“一屏掌控”、政令“一键下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以数字化手段辅助科学决策。
二是提升数字化履职能力。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创新数字政府“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应用,全面深化数字技术在政府履职中的应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度开发“*正通”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围绕沟通协调、在线会议、文电处理、决策考核等功能,推动政府机关内部运行“一张网”移动办公,提高机关运行效能。统筹推进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固化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加强无感监测、机器视觉、算法模型等辅助决策新技术应用,提升政府决策预警能力、预测能力和战略目标管理能力。
三是提升高效监管能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用大数据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数字监管思维,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和方式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轻政府监管压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法人基础数据库,强化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安全和特种设备等数字化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强化监管数据、行政执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数字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能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聚焦劳动就业、产业发展、投资消费和金融贸易等领域数据的汇集与连接,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