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各单位每天要派出不少于5人组成的森林防火志愿队到镇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二、活动范围
全市森林防火重点镇街。
三、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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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如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以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防火意识。
3.提倡文明祭祀,鼓励群众采用鲜花、诗赋等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减少燃烧纸钱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墓、骨灰堂等祭祀场所的管理,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加强对林区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醒他们注意用火安全,特别是在农事活动中严禁焚烧秸秆等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为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