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D的使命宗旨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10月底至11月初,本人带领环保、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围绕“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这一课题,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xx等工地、xx企业等地,了解我县污染防治情况。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县市经验做法,结合平时工作推进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就下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出一些粗浅的调研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大气、水、土三大指标基本情况
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PM2.5浓度年初目标值26.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年初目标值94.8%。截至10月31日,全县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2.5%;空气优良率为97.3%,同比改善6.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89天,同比增加15天。
2.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年初目标值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年初目标值100%。截至10月31日,我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年初目标值达到95.8%。截至10月31日,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为100%。
从表格对比可以看出,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较好,但PM2.5、臭氧(O3)包括空气优良率虽然较2022年有所改善,但在省市排位均靠后,水质综合指数更是全市垫底,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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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白+黑”“定+巡”“常态管控+短期应急”等工作模式,通过常态化检查、凌晨夜查等手段,增加巡查检查频次,重点打击工业企业“三废”、黑烟车以及建筑工地冲洗平台、祼露地面覆盖等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治理。二是严格环境执法。对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以及运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偷排、偷放等逃避监管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三是推进环保执法赋权。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将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对养殖场(养猪场、养鸡场)污染的处罚和对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罚三项行政处罚权限赋权给乡镇(街道)。
三要推进智能化建设,发挥科技防污作用。
一是推进全县信息化防治平台建设。推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借鉴南昌县、彭泽县、渝水区的经验做法,统筹全县现有的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城管、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综治等各单位监控系统,分区域分行业设置若干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组建全县大气质量监控网,并与上级组网运行,实现重点区域、指标“全覆盖”。同时建设预警系统平台,做到实时预警,为精准治污提供科学的大数据评估。二是推进智慧化监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在线监测、治安雪亮工程、智慧城管系统、黑烟电子抓拍系统等的建设,购置相关的如激光雷达扫描、建筑工地摄像头、无人机等科技精准溯源设备,做到智慧监管,以实现装备智能化、执法信息化。三是探索第三方治理。利用第三方环保专业技术等优势,引入第三方对生态环境(如环保管家)的治理,及时全面发现辖区内企业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城区卫生整治通过合同引进第三方保洁公司,转变城管职能为监督考核,依合同按考核情况进行付费结算。
四要加大宣传攻势,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一是积极发挥宣传平台作用。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新媒体及户外广告等宣传平台,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政策及成效等,积极引导全民参与环保共治。重视环保从娃娃抓起,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等环保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二是重视典型案例运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正反面典型案例,增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法治理念。三是规范公众参与方式。人人都是环境,人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执行者。要畅通诉求渠道,通过听证会、公开日或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并正常表达诉求;同时明确参与方式方法,坚决打击不合法不文明的参与行为,营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