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x〔x〕x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x〕x号)《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x〔x〕x号)《x省农业农村厅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x〔x〕x号)和《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x号)精神,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以下简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推动强村富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地普遍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集体资产规模和股份分红范围不断扩大,集体资产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越来越紧密,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这些都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明确监管范围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主要包括:

---此处隐藏7416字,下载后查看---

四、强化工作保障(一)明确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政府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统筹协调。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区和乡镇要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做到每个乡镇保证有3—5名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基础保障,设置固定的服务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规范管理。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村

委会财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做到权属清晰、登记完整、账实相符。加强信息公开,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电子触摸屏等媒体和工具,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

村委会财务管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