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实不符,虚列支出,多手段套取科研资金
对多所高校的科研经费审计中基本都发现此类问题,尤其在横向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有些课题组分派学生收集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购物发票等,隔一段时间便进行报销,导致课题经费大量开支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此外,车费、餐饮费等在科研经费支出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甚至还有人用科研经费购房、购车和家具等。
在课题差旅费支出中,非课题组成员在项目经费中报销差旅费用;更有课题负责人在差旅费中开支家人、亲属等国内外旅行费用,甚至有用作废机票报销差旅费的现象等。在课题经费中大量报销汽油费,不连贯或内容不真实的通行费、过桥费票据,开支个人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等。
在课题招待费支出中,课题组报销大量的、大额餐费票据,有些课题组将家庭餐费票据从课题经费中报销,报销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严重超出招待费标准和支出比例;收集大量餐费发票集中报销;没有相应的出差记录报销异地餐费等。通过经费划拨,将在学校后勤集团日常餐费等支出作为专家住宿费及住宿期间的餐费在课题经费中列支。在课题通讯费支出中,报销家庭网络年费、非课题参与人通讯费用且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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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科研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应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不得将无关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票据进行财务报销,不得使用假发票;必须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出,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四)建立落实各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
高校要进一步明确科研、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管,规范报账流程。支出应当符合项目合同的约定及有关科研政策规定,有关票据及清单应当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批准使用的项目经费,须由该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证明。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决算工作,更要加强财务监督,资产部门要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检查。其次,要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工作,把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纳入学校内部审计监督的范畴,将审计监督贯穿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始终,使经费的审批报销手续合法、完整,账目核算准确,并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
(五)强化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工作
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技处应及时通知财务处已结题项目的有关信息。在项目验收或结题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专门审核与评价,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进行项目验收和结题。全面开展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工作,加强项目中后期跟踪管理,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提高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