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使我受益匪浅,更加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下面,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简单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并增加了一些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违纪条款,等相关责任进行划分,可以说,新《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对于党员干部的指导性更强、理论性更深,这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更具有约束力。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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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纪律是党的生命。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修订《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将党的二十大、新党章等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生动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学习和遵循《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仔细翻看《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可以发现,与修订前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内容,较2018年版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是在原框架内的“升级版”,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是此次《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要号召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学习和遵循《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增强自身政治素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要认真学习、遵循《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对照自己、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在实践工作生活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发挥GCD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和遵循《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开展实践工作,发挥GCD员担当意识的重要抓手。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勇于担当,源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牢记合格党员的标准,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在科研创新中充分发挥调动党员的创新积极性,认真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并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明确六种问责情形,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作为一名党员,应当把《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切实将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敢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