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XX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粤道安办〔2023〕44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5月24日起,省道安办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按照市政府办公室《XX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揭府办〔2023〕24号)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整治我区交通秩序,增强整治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彻底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切实解决今年以来辖区存在事故风险较高、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存量较多、农村地区秩序管理不到位、重点违法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摩电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人、车、路、企”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两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总体工作目标。道路隐患整改方面,12处县级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口路段尚未完成的7处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5%;重点车辆治理方面,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重型挂车、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实体化运作“两站两员”,推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和劝导量同比上升10%;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方面,五类摩电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摩电头盔佩戴率达7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货车超载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宣传教育方面,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和三年宣教整治行动,强化事故和违法震慑作用,力争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违法数量明显下降。

  二、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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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挂牌整治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我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镇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要落实政策及资金支持保障。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挂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齐抓共管。区整治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挂牌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部门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查推进。区整治办公室要围绕七大项二十小项整治任务和标准,采取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督导发现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提请区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7月14日前报送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要定期梳理汇总,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