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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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纪律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D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机关、D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坚决扛起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重要要求,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作为纪检监察队伍带头人,就要求自身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全力以赴做到正确认识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学出高站位,当好学纪的“明白人”。只有持之以恒带着感情、带着崇敬、带着职责使命学悟D的创新理论,才能提升精神境界、提高能力本领,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一是学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条例》第二条对“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D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精准表述,是新时代践行对D绝对忠诚最根本、最核心的要义。这种坚决维护、高度一致必须是发自内心、坚定不移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只有做到绝对忠诚,“两个维护”才能有坚定的信念支撑和强大的精神支柱。二是学出“自我革命”更加彻底。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D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关于D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系统擘画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路径,为全D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D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条例》的修订,就是健全全面从严治D体系、坚持自我革命的现实注解;就是持续释放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D的纪律建设的时代信号。三是学出“守正创新”更加坚持。D的十八大以来,我D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既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D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又是保持与D章一致的制度建设需要,更是全面加强D的纪律建设的现实需要,从理论实践结合中体现了我们D一以贯之的守正创新。

二、学准高质量,当好明纪的“内行人”。学习《条例》目的就是坚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要在坚持全覆盖全周期全链条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强化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干部管理的全周期、责任落实的全链条。如将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D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D员,体现了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的相统一;在干部离职退休禁业、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贯通了D员干部从选拔任用、在职、到离职或者退休的全周期全过程;充实“新官不理旧账”处分条款,强化责任落实上必须全链条从严。二是要在高质量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持续用力。进一步突出执纪问责的更高标准、纪法衔接的高效顺畅、纠偏扶正的细化监督。如围绕请示报告、干扰巡视、好人主义、公务接待、编制工作、信访工作、统计造假等方面的11个条款中新增了13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问责,对精准问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补充了纪法衔接的条款,完善纪法适用有机融合;新增的对D员私自阅看有严重问题资料、骗子、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处分条款,对标高质量监督执纪工作需进一步细化。三是要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上持续用力。对D员处分影响期满后无需另行取消处分规定,“四种形态”增加第一种形态“工具箱”方法、第四种形态由“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整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一以贯之体现D“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以及严管厚爱激励D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三、学深高标准,当好守纪的“规矩人”。《条例》是D员违纪行为的校验标尺,也是D员履行权利义务的“负面清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先严以律己方能监督执纪。一是学深悟透“三力”。作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觉把《条例》作为锤炼优良作风的“紧箍咒”、远离不正当人情风的“护身符”,不断增强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二是学深内化行为准则。把遵守《条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在面对节日节点、人情交往时,始终把纪律要求摆在前面,从内心深处坚持原则、严守底线,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自制力,在贯彻执行中自觉把纪律要求铭刻于心、付诸于行。三是学深践行示范带头。抓系统学习掌握《条例》条文及适用要求的同时,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培养简单、健康、有活力的生活方式。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宣传《条例》内容,进一步净化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为营造健康清爽、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