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先后X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任务。三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能力。举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宣传和思想文化工作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等共计XX余人参加培训。
(二)深入开展学习,提升思想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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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针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新办法,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和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将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基层一线,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参与到宣传活动中,着力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效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改革。通过创新宣传手段和策略,稳固正确舆论导向。同时要加大基层宣传教育工作投入与支持,优化资源配置。
(三)加强风险研判,完善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能力
一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从政治上分析形势抓住机遇化解挑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切实增强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话语权能力;二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充分准备和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舆情事件;三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估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重要依据,将意识形态工作的执行从"软任务"转变为"硬指标"。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各项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和流程。三是加强奖惩措施,对于未能有效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个案,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奖励政策,对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共同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