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突出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推动各级党(工),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与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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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司法局、各综合行政执法局,x纪委组织部、x委宣传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整体推动。全x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为警示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x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督促指导,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在干部教育培训、教材摄制及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化建设等方面,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内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好警示教育的各项工作。执纪审查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为宣传部门提供案件办结后的剖析报告以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等文件资料,配合宣传部门进行查阅案卷等工作,并对警示教育材料审核把关。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与违纪人员的谈话采访、警示教育专题片摄制、警示教育读本编印、案件信息发布、通报曝光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教育效果。
(三)强化考评问责。要加强对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警示教育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建立日常监控、半年监督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