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以来,公司党委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探索构建和完善公司整体监督体系,进一步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大力推进法律、合规、内控一体化建设,逐步构建起党委巡察、纪委监督、法律合规、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安质稽查、成本效能监察、职工民主监督等“八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贯通联动,推动分兵把守,使得大监督格局更加健全完善,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企业廉洁“固堤”工作取得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今年,公司发布了《深化“两整治一激励”“违规打麻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党员干部和员工廉洁从业“十五条禁令”》《常态化整治协作队伍先进场后签合同》的通知,制定《深化“两整治一激励”“违规打麻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7个,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将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筑牢廉洁“防范之堤”。二是突出作风“塑形”。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十条禁令”“廉洁从业十不准”等系列规定,以钉钉子精神坚决破歪风邪。全年对20余个重点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洁提醒和交流访谈,对37名项目管理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的管理漏洞和轻微失职行为提出教育批评,切实促进务实之风在全企充盈。三是防腐高压态势不放松。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强化“大监督”体系建设,以开展“两整治一激励”、亏损项目治理、审计巡察问题整改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25次,谈话300余人次,追责问责109人次,出具廉洁鉴定意见41份,对拟提职、评先、职称评定人员开展党纪处分审查180余人次,运用党风廉政考核结果在评先评优中对21人、13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形成违规必究的震慑氛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人次,占比66%;第二种形态28人次,占比27%;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7%。当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的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日渐完善;惩戒教育、治病救人、作风转变和管理提升等方面的大监督联动效应日益凸显。

(二)“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系统的巡察机制。出台《公司党委今年巡察工作要点》文件,发布《公司党委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巡察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二是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有成效。针对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梳理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从11个方面提出了29条整改措施发挥巡察监督的倒逼作用,涉及问题整改部门13个,已完成部门11个,制定措施55项,完成问题整改27个,整改完成率93%。三是创新巡察方式有力。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途径和方式,推动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让巡察利剑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立体式发挥“经济体检医生”作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审计问题整改有亮点。强化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今年召开4次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累计完成整改465项,综合整改完成率96.27%,二是审计追责惩治有力度。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了追责和挽损,其中组织处理39人.次,扣减薪酬41人.次;对违反系统管理制度的行为经济处罚216人.次。三是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有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案示警,下发《外部及上级审计发现问题库》,收集整理了外部(国家、地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上级(股份、集团)近年来开展项目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汇总编写《外部及上级审计发现问题库》,汇总编写《公司审计问题典型案例汇编》,同时要求各项目对照典型案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进行举一反三整改,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推动企业治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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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重点,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大监督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实现“三种融合”:纪检监督与巡察监督相融合、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相融合、纪检监督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监督相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一)抓牢纪委与巡察联动“结合点”。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问题、促进管理效能提升、实现合规管理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一是巡察前,公司纪委应向党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情况、受理和查处问题线索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对于需要巡察了解的具体问题线索,应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事项和了解问题的方向。二是选派熟悉纪检业务的干部参与巡察,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定性问题的准确度;巡察组对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党委巡察办做好移交;对于发现的其他问题,由党委巡察办统一与纪委沟通会商处理。三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公司纪委应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参加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审核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就巡察整改监督意见反馈至党委巡察办;公司纪委通过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提出监督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巡察整改的审核把关,以及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系统性整改,确保整改质量,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监督成果。

(二)抓牢纪委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点”。审计部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将公司纪委确定的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审计范围,纪委在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或重点关注问题时与审计部门提前沟通。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对接会,就各自需要对方支持、配合的相关工作进行研讨,通报拟开展的重点监督工作,并就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整理整合、向公司提出管理建议;单项审计结束后,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好问题线索会商研判与移交;对于发现的其他问题,同步做好协调安排。二是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较差的单位或项目,实行审计先进驻、待发现问题线索纪检再跟进机制,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监督对象情况,精准发现和纠治问题;对于违规经营投资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情形,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问题核查“直通车”机制,提高问题查处、纠治与责任追究效率。三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公司纪委和审计部相互沟通,共同做好追责问责;公司纪委强化再监督,通过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提出监督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加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使审计监督与纪委的日常监督相互借力,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三)抓牢纪委与业务职能部门沟通“融入点”。业务部门制订年度监督计划、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时,主动征询纪委意见,将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工作部署纳入部门重点监督内容。一是对多部门涉及内容相近的检查项目,协调推动组织联合检查,对于相近时期组织实施的综合检查项目,协调推动在同一时间段,集中统一进行。二是公司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与纪委沟通,沟通内容包括检查方案、发现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意见;公司纪委定期或不定期,以反腐败协调会或工作函等形式,将相关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并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对于公司纪委通过再监督,就通报至职能部门的相关信息,要求职能部门从业务管理角度进行整理分析,举一反三,弥补管理漏洞,补强管理措施,切实提升管理效能。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以联动式、一体式、扁平式监督,强落实、防风险、解难题,以高质量的大监督工作全力构筑起公司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大监督效能,贡献大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