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抓好“理顺事权关系”一个核心。明确三个清单,编制《市市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市乡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做好相互衔接、联动调整。制定两个目录,编制《乡镇(街道)岗位目录》,按照“一乡街一策”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作岗位责任;编制《市乡机构工作对接指导目录》,建立“一对多”“多对一”工作对接机制,进一步明确乡街“5办1站2中心”主要职责和市级工作对接部门。推动事权下放,实行乡镇(街道)派驻执法人员任免建议权、人员考核权、指挥工作权“三权下放”,新增派驻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权、年终考核绩效核定权、乡镇补贴否决权,确保乡街“喊得动人、推得动事”。

二、松绑解缚,聚焦“减负”发力

围绕“牌子、事项、AAA群”三项内容。整治挂牌乱象,按照“谁悬挂谁清理”原则,清理规范标牌284块,农村室外统一为“一横四竖一标识”6块牌子,社区室外统一为“一横三竖一标识”5块牌子;规范机制事项,规范清理在村社区设立的工作机制,明确不由村社开具的证明事项22项;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制发《AAA工作群管理办法》,清理AAA工作群159个,全市AAA工作群设立、管理、使用更加务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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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补人、补助、补课”三个重点。推动人员下沉,近年通过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等,为乡街充实工作人员323人。统筹调剂乡镇(街道)编制资源配置,提升编制资源效能。严控借调人员,采取通知到人、责任到乡、人员限期到岗“三到”的办法,把人员召回乡街、稳到岗位。推动政策倾斜,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执行乡镇干部工资倾斜政策和社区工作者等级薪酬标准,乡街人员年终考核奖按高于机关人员20%发放。推动能力提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骨干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实行市直部门下沉乡镇(街道)“一对一”精准实操指导,推行行政机关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评估,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干部履职能力、农村(社区)“领头雁”专题培训,为基层干部“充电”。

四、组织保障,聚焦“赋能”发力

紧扣“延伸组织链条、建强服务阵地、凝聚各方合力”三个方向。强化组织体系,农村建立“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三级组织体系,城市建立“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包联农户制度,确保将党组织延伸到群众生活最小单元。强化阵地建设,建设市级党群服务中心,累计开展活动300余场次,服务党员群众18600余人;积极构建“1+13+162+N”四级党群服务阵地体系,实现党员群众议事有地。强化力量整合,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包联、双评价”,推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积分制考核管理和“近邻帮”党员结对服务;探索制定《市居民小区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推行“五步议事法”;创新“警网融合”“八老议事”“炕头”调解,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努力让区域党建资源有机制有平台有保障地充分参与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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